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预防知识的教育宣传力度。社区要加强辖区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确保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领导要组织力量,在近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水电气和教学、科研实验室再次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制度、值班巡查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设施运行情况及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安全通道畅通情况;宿舍管理及人员住宿情况。
三、加强场地人员管理。加强宿舍门禁的管理,不得随意关闭门禁及红外对射防盗设施,拒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违规用火用电,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没收违规器具,同时上报相关院系予以教育和处罚;离开宿舍时应关闭所有用电设施,严防事故发生。办公楼、教学楼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宿,因临时有事、加班需进入办公楼、教学楼的师生,应在该大楼物业进行详细登记。
四、严格落实值班规定。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值班人员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岗值班,24小时手机保持畅通,其中学校办、宣传部、后勤保障部、保卫处、信息化办、校医院采取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学校办、纪委办就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和应急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好值班制度,遇重大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参与协调处置,第一时间上报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国庆期间,学校办值班电话:67868046,保卫处值班电话:67868110或内线“8110”。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