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用房保障,让更多新进职工能获得周转房的入住机会,提高周转房利用率,体现周转房周转过渡的原本房屋属性。
根据《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周转房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的规定,以及校长办公会“对超过周转房租赁规定年限仍需续租者,每超过一年则相应提高一定比例的租金标准”的要求。
请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租赁周转房已满五年还未退房的教职工,务必在4月30日前及时办理退房手续。 4月30日后仍未退房的教职工,房租将在现有房租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提高。
特此通知
退房联系人:李老师 退房联系电话:7200
后勤保障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