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教职工填报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8-12-29 作者: 点击量:

校内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洪山区税务局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让广大教职工尽早享受税改红利,请需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教职工(应纳税所得额大于5000元/月)及时填报。

填报途径有以下几种:

一、优先推荐使用远程办税端

(手机APP,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

APP下载:

IOS版本

方式一:打开App Store搜索功能,在搜索栏输入“个人所得税”,选择"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APP,点击“获取”。

方式二:长按下图二维码,或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依次点击“安装”—“继续”—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页”完成下载程序。

安卓版本

方式一:手机打开UC浏览器、QQ浏览器、360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手机浏览器,用浏览器中“扫一扫”功能扫描上图二维码。

方式二:也可使用微信、QQ、支付宝、手机百度等APP扫一扫,可在扫描成功页面点右上角【…】按钮,选择“在(用)浏览器打开”进行个人所得税APP的下载

方式三:各大手机应用市场

目前该App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

手机APP下载后注册指引:

第一步:下载后,打开APP,工作地或常住地下拉列表选择“湖北省武汉市XX区(县)”,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未注册用户选择“注册”,已注册用户可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第三步: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若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需要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本地办税服务厅申请。

第四步:点击“同意并继续”,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后,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要求完成识别程序。

第五步:人脸识别完成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恭喜您,注册成功!

二、电子表格模板

通过电子模板填报后经成功导入税收扣缴端软件后打印,经教职工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三、纸质表格

将填好的纸质表格提交学校报税人员,并成功导入税收扣缴端软件后,经教职工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注意: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扣除条件,请各位教职工认真填报,对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单位的报账员、办公室主任。财务处咨询电话:67868081。


财务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