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高校教师课堂教学专题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8-04-11 作者: 点击量:

“金嗓子”不仅是每位歌唱家的看家必备,也是每位授课教师教学必备。每位老师都会语言表达,但表达好语言并非每位老师都擅长。2018年4月14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邀请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国家级普通话培训专家、华中农业大学兰霞副教授和武汉理工大学雷峻副教授来校开展课堂教学专题培训,从一线教师和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与培训专家的角度,介绍高校教师在课堂授课期间、与学生交流沟通时,如何正确用嗓、科学护嗓及科学用语、巧妙表达的经验与秘诀。

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科学用语,巧妙表达&正确发声,科学护嗓——高校教师课堂教学专题培训

二、培训对象

1、2016、2017、2018年新入职教师

2、其他对本次培训感兴趣的老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教学沙龙:2018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

午餐会:2018年4月14日中午11:40-13:40

2.培训地点:教师教育学院A501教室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3日以前登录http://jf.ccnu.edu.cn/UserCenter/MyTrain/,点击教师培训—培训项目报名,进行报名;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五、培训内容

1、从一线教师的角度及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和培训专家的角度,介绍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及与学生交流沟通时语言表达和措辞的艺术。

2、正确用嗓,科学护嗓,从一线课堂教师的角度介绍教师上课期间正确发声、科学用嗓的办法及教师日常护理嗓子的经验和秘诀;

六、培训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3.参加本次培训的课时数可记入“教师应每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政策规定的培训课时(见华师行字【2013】589号文件)。

4.本次培训不采取一卡通刷卡考勤,但要求记录参训教师参训时间,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间记算培训学时。

5.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得迟到或早退,凡迟到或早退不足一小时者,按一个学时扣除(一小时算一学时)。

6.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6829 ;联系人:沈红云,王亚萍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O一八年四月十日